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 > 正文

兴业银行天津两家支行被合计罚款110万元:因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 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

  • 新闻
  • 2024-12-17 19:45:03
  • 386
摘要: 12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荣业支行因信用证业务...

  12月17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荣业支行因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,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罚款30万元;陈莉(时任兴业银行天津荣业支行行长)被监管警告。

  同事,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因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,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,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罚款80万元;陈家贺(时任兴业银行天津森淼支行行长)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。

兴业银行天津两家支行被合计罚款110万元:因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 福费廷资金回流开证人

发表评论